30 January 2013

遺囑 (平安紙) 的好處


遺囑,在很多傳統中國人眼中是一個很忌諱的詞語,因此日常生活中這詞語會用平安紙代之。由於傳統的中國思維將死亡與遺囑(平安紙)連繫上,上一代的中國人比較少立下遺囑。然而,立遺囑的好處你又知道多少?
  •  預先按照自己的意願安排
一個以香港為其居籍及於香港有資產的人在離世時沒有遺囑時,其申請承辦手續人士及受益人的分配會按照<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73)下的特定指示安排。

可是,遺囑則容許個人預先按照自己的意願安排執行人與上述的申請承辦手續人士有着相似的工作,不論是甚麼人士及法定人數許可下的數目(但會受限於<受託人條例>(香港法例第29章)的要求);以及自己財產分配的形式及分佈(例如某一資產給予某一指定承繼人)。而<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下的所有特定指示安排則不適用(但遺囑只覆蓋部份財產而非全部財產則另作別論)。 
  • 方便遺產申辦手續
一般而言,有遺囑的遺產申辦手續會比無遺囑的情況下更簡單和方便,尤其在確認離世者擁有的財產上會較方便。若離世者沒有立下遺囑,而又沒有準備一張財產明細 的清單,申請承辦手續人士在確認離世者擁有的所有財產會花時及較困難,更甚者有機會遺漏離世者擁有的財產,導致日後須再度申辦遺產的情況發生。 
  • 為未成年子女作安排
一般而言,遺囑可容許一個人在適當情況下選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以便監護人在立遺囑者離世後照顧未成年子女直至成年為止。

上述數項只是簡述遺囑比較明顯直接的好處。在了解遺囑的好處後,是否是時候為自己在離世後的資產分配好好安排一番?然而,遺囑的內容會按照每個人的資產分配和複雜性而有所不同。為確保其有效性和履行性,較佳的做法是尋求有關的專業意見。 

(摘自刊登於20131月〈香港儲蓄互助社協會-儲運專線〉〈法律智慧〉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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